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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方日報訊 (記者/趙琦玉 通訊員/交宣)習慣性車窗拋物的駕駛員註意了:再扔可要開罰了!即日起,廣州交警嚴查車窗拋物等不文明行為,駕駛員一旦被“抓現形”,將面臨100元、扣2分的處罰。
  廣州交警部門負責人介紹,曾有實驗表明,高速行車時車窗拋物猶如丟炸彈。實驗表明,從汽車生產廠家帶回檢測合格的擋風玻璃,固定放置在賽車道旁,實驗者乘坐賽車手駕駛的賽車,以70公里的時速駛向擋風玻璃,併在接近時隨手拋出一個蘋果,擋風玻璃竟被砸出一片裂痕,如果沒有防護膜,擋風玻璃早已粉碎。而在另一個實驗中,僅重一兩的空礦泉水瓶,在約100公里的高速狀態下,也可將鋼化玻璃砸碎。
  為促進廣大市民遵紀守法,養成文明出行習慣,廣州交警部門開始對“車窗拋物”等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嚴格進行查處,駕駛員“車窗拋物”妨礙安全行車的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》的相關規定,將依法被處以罰款100元,記2分。  (原標題:廣州嚴查駕駛員“車窗拋物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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